市場泡沫爆裂!球星卡玩家詐騙圈內人1800余萬元獲刑12年3個月
隨著球星卡市場泡沫爆裂,男子沈某由此前猛賺1000萬元,到出現巨額資金窟窿。他先后騙取6人1800余萬元。2月12日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獲悉,日前,經該院提起公訴,法院對這起合同詐騙案作出判決。
寶山區(qū)檢察院介紹,2022年,周某和沈某一同合作經營球星卡業(yè)務,主要模式有兩種,一是沈某有便宜貨源,周某從沈某處購買貨物;
二是沈某提供收藏品貨源和買家渠道,由周某單獨或和沈某一同出資,周某獲取一定的利潤。
一直到2024年2月,合作都沒有問題,雖然期間有過回款拖沓的情況,但最終沈某也會付清利潤或貨物。但從2024年3月開始,周某與沈某簽訂了3筆合作合同,支付了460余萬元的貨款,沈某只提供了價值86萬元的球星卡,其他的沒有完成承諾,其間沈某還陸續(xù)給了價值20萬元的球星卡,說是抵扣合同違約金。
在與周某交涉時,沈某承認他虛構了進貨渠道和投資渠道,錢都用于自己還債和開銷。2024年5月,周某報案稱遭遇投資騙局。民警到場后,沈某對于騙取周某錢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在訊問過程中,多名被害人出現。
同樣被沈某圈內人設所蒙蔽的王某,在沈某處購買了體育收藏品后,2023年12月,得知沈某可以幫忙對球星卡進行評級,便和沈某談妥了球星卡評級業(yè)務,并先提供了40張球星卡。2024年2月沈某經評級后退還25張球星卡,稱其余的卡片等價格優(yōu)惠時再進行評級。
之后的兩個月內,沈某又以各種展示、評級、代賣等理由,從王某處拿走了多張球星卡,截至案發(fā)仍有170張未歸還。此外,沈某還聲稱,有便宜的球星卡投資渠道邀請王某一同合作,在簽訂合同、收取了王某錢款,沈某以被海關扣留、賣家不發(fā)貨等理由敷衍王某。
最后,沈某才告知王某這些錢并未用于做球星卡生意,而是清還個人債務,沈某共計騙取了王某600余萬元。其他被害人也是被同樣手法所騙。
在民警面前,沈某如實交代了他走向犯罪的過程。2022年體育用品收藏尤其是球星卡的市場火爆,他靠著投資球星卡和國外進貨國內銷售等交易行為賺了1000萬元,在圈內小有名氣,也和周某等一些朋友合伙經營生意。但是到了2023年,球星卡市場泡沫爆裂,國內外進貨價居高不下,海關對球星卡開始嚴查,很多貨難以進入國內,沈某只得貼錢經營,但對外還是繼續(xù)保持原有人設。
2024年3月,沈某資金方面已有400萬至500萬元的窟窿,但是自信后續(xù)市場會轉好,便想到從周某等朋友處弄點錢墊著,就謊稱自己找好了買家和賣家,可以投資收藏品賺差價。這期間,他編造海關卡貨、家里有事、貨源分配等理由拖延履行合同的期限。
周某等人收到的部分球星卡其實是王某的。據沈某交代,他將王某給他用于評級的球星卡,抵押給了周某等人,以便于后續(xù)繼續(xù)騙錢。在犯罪過程中,他用被害人支付的貨款去填補之前虧損的漏洞,這樣循環(huán)往復,終于資金鏈斷裂。
經查,沈某利用自己圈內的人設,虛構可以提供能夠低價買入球星卡與高價賣出的渠道、代理球星卡業(yè)務等理由,獲得周某等人信任,后采取簽署交易協(xié)議以及要求直接轉賬等方式,騙取周某、王某等6人共計1800余萬元人民幣。
寶山區(qū)檢察院經審查認為,沈某在合同簽訂、履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款,數額特別巨大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以合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。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。